Maple 教學 -- 基礎篇
文中紅色字體的部分,都是 Maple 指令,將它們複製至 Maple 的工作單上,再按下 Enter 鍵,即可執行。
﹝註 : 按住滑鼠左鍵,將紅字部分框起來,再同時按住 Ctrl 鍵與 C 鍵,便可複製這些紅字。再切換至 Maple 工作單視窗,同時按住 Ctrl 鍵與 V 鍵,即可將指令貼上。﹞
例:
加法 2 + 3 ;
減法 2 - 3 ;
乘法 2 * 3 ;
除法 2 / 3 ;
次方 2 ^ 3 ;注意每一行﹝每一道式子﹞都必須以 分號 作為結尾。這樣 Maple 才會知道這是一個完整的指令。若不想用分號,也可以用冒號 " : "但是如此一來 Maple 就不會把計算結果顯示出來。試試把上面的 分號 ; 改成 冒號 : 吧!!
一個冒號配上一個等號" := "是一個定義符號,我們可以用它來定義變數。
例:
令 x = 3 x := 3 ;
則以後 x 都等於 3,不再是一個變數,試試 5 * x ;
除非再用下式把 x 變回變數身份 x := ' x ' ;
再試一次 5 * x ; 與之前的結果相同嗎 ?變數名稱可以任意給,如 cat、dog、a、b、c、x、y、z .....等。被定義過的變數也可以做四則運算。
例:
x := 0.5 ; y := 4 ;
x - y ;
(x * y) ^ y ;
百分比符號 "%" 是上一個執行結果。
例:
3 + 2 ;
% * 3 ;
定義符號" := "再搭配箭號﹝一個減號加上一個大於符號﹞" -> "可以用來定義函數。
例:
令 f(t) = 10 t + 2 f := t -> 10 * t + 2 ;
此式中 f 是函數名稱,t為變數,f 的值會隨著不同的 t 值而不同。
試試 f(t) ;
f(-1) ;
f(5) ;定義函數時,注意所使用的變數是否已被令為某定值,例如上面 x = 3,則 x 不能被拿來當變數使用。
例:
x := 3 ;
g := x -> 2 * sin(x) ;
g(x) ;所以在定義函數前可以先 restart ;
這樣之前所有被定義過的東西都不復存在,就不怕用錯變數了。例:
restart ;
g := x -> 2 * sin(x) ;
g(x) ;
g(2) ; (實際值)
g(2 . ) ; (逼近值)
注意大小寫的分別。
evalf( Pi ) ; 得到 3.1415926 ,Maple 看到 Pi 會用3.1415926來計算
evalf( pi ) ; 得到π,Maple 看到 pi 會當作符號來用
例:
畫第4點中所定義的函數 f 在 [ 0, 8] 之間的圖型
plot ( f(t) , t = 0 .. 8 , view = 0 .. 5 ) ;
( plot 的意思是描點繪圖 )例':
with (plots) :
plots 是一個繪圖函數庫,裡面有很多繪圖指令,如 display ,要先用 with 呼叫它,才能用這些繪圖指令。
fPlot := plot ( f(t) , t = 0 .. 8 , style = point, symbol = circle, color = green, thickness = 2 ) :
fPlot 是 f(t) 的圖形名稱﹝可任意給﹞,t 的範圍介在 0 與 8 之間﹝範圍自訂﹞。
display (fPlot) ;
(綠色的部分不一定要寫,系統自己有預設值。)display 這個指令可以在同一個座標軸上畫兩個以上的圖
例:
gPlot := plot ( g(x) , x = 0 .. 8 ) :
display ( fPlot , gPlot) ;以滑鼠點選剛剛在工作單中所繪出的圖形,則視窗上方會出現一列控制鈕,試試它們有什麼功能。
用定義符號 := 搭配中括弧 [ ],可以定義某變數為一串數據。
例:
A := [ 1 , 2 , 3 ] ;
B := [ 2 , 4 , 1 ] ;數據資料也可以作加減運算。
例:
A + B ;
兩組資料還可以用 zip 指令互相結合。
例:
AB := zip ( ( a , b ) -> [ a , b ] , A , B ) ;
箭號之前的小括號 ( ) 裡是指我們給的值,中括號 [ ] 則表示一個點座標,zip 就是把兩組資料整合成一個點座標集合。
plot ( AB , Xaxis = -2 .. 5 , Yaxis = -1 .. 10 ) ;
由此圖我們就比較容易看出 A 組資料與 B 組資料間的關係。
如果 Maple 說你的指令有誤,先看看你是否犯了以下的錯誤 :
忘了寫分號 ; 或冒號 :。
忘了寫乘號 *。
使用的變數在先前已被定義為一定值。
沒有注意大小寫。
Last Modified: 6.24.2003